近期,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反商业贿赂文件精神,采取四项措施,推进政府采购,构筑反商业贿赂“防火墙”。 一是巩固思想防线。组织政府采购中心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相关知识,校正认识偏差,筑牢思想防线。组织供应商座谈讨论、发放宣传资料,加强公平竞争、依法操作的宣传教育。 二是查找薄弱环节。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,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和电话,及时发现、查处违规行为。召集由纪监部门、采购单位、评估专家、供应商、社会人士参加的座谈会,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表,深入排查采购薄弱环节。 三是推进阳光操作。邀请纪监部门介入政府采购,跟踪、参与重大采购项目的监督;推行网上招标,扩大信息公示范围;加强供应商信息库、专家信息库管理,规范项目招标、开标行为等。 四是探索长效机制。完善工作机制,建立惩处机制,强化监督机制,加强纪监、社会、媒体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,促进采购行为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