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都市纪委发出通知,要求——迎新年 过廉节
日前,江都市纪委发出《通知》,确定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时段,并开展“迎新年、过廉节”系列活动。
《通知》重申有关纪律: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;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;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、津贴、补贴和实物;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,减少、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;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、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不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;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。